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县铁北片区棚改项目人防门

日期: 2023-12-14 作者: 选购主材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县铁北片区棚改项目经理部(人防门)询价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县铁北片区棚改项目因现场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标准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17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向阳北路以东、纸厂路以西、国道308以南、铁路以北,总用地面积107亩,其中幼儿园(12班,建筑面积6024平米)占地约15亩;小学(24班,建设10642平米)占地约38亩;商业及安置区占地约54亩,车库全部地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3.27万平方米,安置及出售总户数728户,建设内容:安置住宅楼,地下车库,学校,幼儿园,绿化,商业等公共配套。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97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营业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商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安装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20 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60 % ,剩余货款支付应根据业主的资金拨付情况做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对卖方进行支付。若建筑设计企业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问题造成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或【12】个月无息承兑汇票。合同周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2-166 (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2-XJ-2022-166 (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经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